数字化校园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数字化校园的建立和管理,标准数字化校园建立各项工作,提高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保证信息化建立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开展,实现学校信息资源和软硬件资源的有机集成和共享,充分发挥信息化建立成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效劳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和教育部对教育信息化建立的指导意见,以及?教育信息化十年开展规划2021—2021?、?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十年(2021—2021年)开展规划?、?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建立三年行动方案?等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在学校信息化建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立、统一管理,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那么,以应用为中心,以数字资源建立为重点,逐步到达为师生、领导和管理部门提供良好的效劳和辅助决策的建立目标,提升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全校范围内各部门所拥有或负责管理运行的与数字化校园相关的根底网络、信息化公共平台、数字教育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数字监控网络及其相关网络接入设备、效劳器、大容量存储设备等的建立和管理。
第四条 信息化建立领导小组是全面推进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的最高管理与决策机构,负责审议
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开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负责审议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运维管理及校园网平安规章制度;明确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展决策。
第五条 学校信息化建立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立开展的中长期规划进展论证,对数字化校园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开展战略、政策、规划和开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咨询意见;对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进程中各子工程的建立与验收提供技术层面与应用层面的意见或建议;指导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和信息化教育新模式的探索和研究工作。
第六条 信息中心是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与管理具体实施的主体部门,全面负责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开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运行与管理及保障校园网平安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数字化校园各项建立工作;负责对学校数字化校园建立相关工程和各部门申报的信息化新建和改造工程进展审核和实施;负责学校信息编码标准和数据标准的制定;负责学校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整合和系统集成;为各部门信息化建立提供技术指导、支持、监视和评比;负责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七条 各部门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的更新、备份和维护;网络协管员负责本部门网络用户管理、网络用户应用系统开户申请,网络
IP地址和网络资源的分配、协调、管理及本部门网络运行的技术支持;系统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相关应用系统管理、维护,数据更新、数据备份和数据平安及信息办布置的其他工作。